top of page
《因信稱義》
講員:
日期:
主日講道視頻Youtube連結:
講道筆記
經文:羅馬書3:20-25
20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21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22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…。
1.稱義
1.1.稱義
1.2.沒有人因行為在神面前稱義
2.因信
2.1.信心
- 信心不是感覺
- 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
- 信心是內植的
2.2.因信稱義
- 作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- 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3.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
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。22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(羅馬書4:18-22)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