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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因信稱義 - 效法亞伯拉罕的信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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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講道筆記

經文:羅馬書4:3、17-25

3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

17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。22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

23「算為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25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。

1. 亞伯拉罕的信
1.1.亞伯拉罕相信神能叫死人復活(賜人生命) 及使無變有(創造)
1.2.亞伯拉罕將近百歲、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。姪兒羅得也離他而去。
1.3.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:
耶和華說:「你向天觀看,數算眾星,能數得過來麼?」又對他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(創世記15:5-6)
亞伯拉罕因著信,被試驗的時候,就把以撒獻上;……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;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。(希伯來書11:17上、19)
1.4.亞伯拉罕信心不軟弱、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、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。
1.5.亞伯拉罕滿心相信神所應許必能作成
1.6.聖經所描述的信:相信(某人或某事是真實和可靠)、忠心、委身;信是與生俱來的、及內植的;信也是行為、甚至是愛的基礎。

2. 效法亞伯拉罕的信
2.1.我們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。
2.2.我們相信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。
2.3.我們相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。

3.為什麼不信?
3.1.沒有以耶和華為神,以偶像為神?
3.2.沒有以耶和華為神,以自己為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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